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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街談巷議
  文章先生昨天道歉了,我也得向朋友圈的朋友們道個歉——因為轉發了網友借音樂人高曉松之名戲仿文章的道歉,結果很多朋友信以為真,並由此產生了對文章的鄙視:連道歉都抄襲!其實,文章的那個道歉是真的——起碼是文章自己的微博發出來,真不真心不知道。高曉松老師那篇,確屬網友戲仿“作品”。
  看到了吧,如果你以自己的圈子看到的為準,你或許永遠只看到自己。但一個令人悲觀的事實是,不少人往往都只看到自己的世界,然後據此來對全世界指手畫腳。
  我有一個並不十分光彩的資深朋友,他昨天在微博上寫道:小時候,遇到文章這種事,我也毫不猶豫地罵,渣男,小三,去死!可是年紀大了,知道自己是怎麼回事,放一個費雯麗在面前求親近,恐怕很難保持矜持。再罵別人,自信心就弱了很多。我給他點個贊,確實!
  我給文章姚笛這個“周一見”的故事(也許說“事故”更確切)起了個名字,叫“文姚緣”——不管你們怎麼想,它也是個愛情,一個緣分。當然,我絕沒有表揚婚外情的意思,只是我知道,兩個人之間,很複雜,連自己都搞不清,外人就不要插嘴了。文先生和馬小姐之間,我們永遠不知道是個什麼狀況,其實他們自己也未必能搞清楚。
  我是不會譴責文章的,因為我覺得自己沒資格。說句得罪人的實話,我認為,世界上有為數不少的兩種男人,一種是文章這樣的,有了外遇;另一種,是有搞外遇的念頭,卻因為長得不夠帥,不夠有錢,或者不夠有才,總之,是想搞而沒搞成。別急,那誰,不要說自己從沒想過,如果一定要我說實話,我只好嚴厲地指出,你其實是連想都不敢想,內心的欲望都被壓抑了。
  昨天在微信群里,有兩位同事還因對此事的看法不同而激辯。我想說的是,別人的破事,咱們聊聊就行,千萬別較真啊!多年以前大家都還玩MSN的時候,我看到一句好玩的話,順手做成簽名:有啥不開心的就說出來,讓大家開心一下。我覺得吧,娛樂明星演個戲,錄影棚里拿個什麼隨便晃幾晃,就能拿到幾十萬、上百萬甚至上千萬的代言費,好處得了,犯點啥事被人罵被人笑的時候,也別憤怒地與我們對罵。想想你們臺上一分鐘(拿的錢),臺下(我們)十年功(都掙不到),這代價,值啦!
  千萬別想著,我是演員,你看我的戲就得啦,戲外我也是人,我也有自己的隱私。呵呵,這個你真沒有。
  你以為你只有作品被別人消費了,現實是,你的一切都已被消費,所以,你的劈腿,我的快樂!——真相就是這麼殘酷。
  道哥
  道哥  (原標題:你劈腿,我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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