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根據昨日出台的《關於加強中央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央紀委將在中央辦公廳、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統戰部、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辦公廳、全國政協機關等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設7家派駐機構。
  中央紀委向黨的工作部門和人大機關、政協機關派駐紀檢組,在黨的歷史上尚屬首次,是實現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全覆蓋的重要一步。
  派駐機構將採取單獨派駐和歸口派駐兩種形式。主業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主要職責是監督執紀問責。
  為樹權威,《意見》規定,派駐機構負責人可約談駐在部門管理的幹部。
  派駐機構主要職責
  督促駐在部門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履行對駐在部門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責任;檢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遵守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以及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加強作風建設、依法行使職權和廉潔從政等情況;負責調查駐在部門內設機構、直屬單位、省級垂管單位領導班子及成員和司局級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參與調查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中管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對駐在部門各級領導班子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提出問責建議等。  (原標題:中紀委將向中辦國辦等派駐紀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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