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必須將民主與法治有機地統一起來,將民主執政與依法執政有機地統一起來,作為一個統一的整體來謀劃和推進我國的民主法治建設。法律要以民意為基礎,是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民主需要法治的保障,沒有法治就沒有健康的民主。敬畏民意,就要崇尚法治;崇尚法治,則必須敬畏民意。離開法治對待民意,就有導致民粹主義的危險;離開民意對待法治,則有導致精英主義的危險。”
  ——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
  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近日在媒體上撰文指出,法治的實質是保障公民的權益。法治是民主政治的內在要素,是民主政治的有機組成,它本質上是為民主政治服務的。民主才是法治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離開人民的主體地位和公民的權益,法治就成了無本之源。民主與法治的這種關係,對於今天我們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現實而言,同樣適用。
  “廉政和勤政是為政之本,是幹部工作的鳥之雙翼和車之兩輪,兩者是相互聯繫、缺一不可、互相促進的。勤政建設搞好了,有利於形成積極進取的精神狀態,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風,從而為廉政建設奠定堅實基礎。一方面要大力抓幹部隊伍的廉政建設,另一方面應高度重視提高幹部隊伍的勤政意識,通過具體的舉措督促幹部隊伍提高工作的能力水平。”
  ——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副主任孫曉莉
  中央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方面的努力取得了很大成效,得到了社會的高度評價和歡迎,對於純潔黨員幹部隊伍,保證黨的先進性,強化執政之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學教研部副主任孫曉莉認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成果的鞏固和擴大,說到底,仍然是一靠制度,二靠文化。
  “司法改革既是頂層設計,同時也是摸著石頭過河,不能想當然地認為各項改革舉措都是板上釘釘,多數改革方案只是指明瞭應有的方向,具體實施路徑都需要進一步探索。在探索過程中,所有改革的效果評價只能是看是否符合訴訟規律並符合人民群眾的廣泛利益與需要。”
  ——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辦理跨地區案件。中國人民大學訴訟制度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程雷認為,十八屆三中全會中有關這一舉措的表述是“探索建立”,而改革司法機關人財物管理體制的表述是“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這就說明瞭這一改革的複雜性,要面臨很多制度的突破,需要在探索中不斷摸索、積累經驗。
  (原標題:聲音法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b70sbmtnv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